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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琳昌律师,高级合伙人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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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投资研究
我国农业“走出去”要向“两端”进发
发布日期:2007-06-15 22:34:14
 

 
 
    
 
 
 
 
我国是农业和人口大国,“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农业“走出去”已成为我国发展战略之一,对缓解我国资源短缺与环境约束,减轻主要农产品依赖进口带来的风险,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国农业“走出去”已初见成效。截至2005年底,对外农业合作累计完成投资8.99亿美元。我国企业充分发挥农业生产技术、设备等优势,在非洲、拉美等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农业开发合作,取得了可喜成果。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今后农业“走出去”,要充分利用国外资源,“以外补内”、“以外促内”,抓住“两端”,实现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

充分开拓境外农业自然资源“端”

我国自然资源丰富,但人均水平很低。当前,我国人均水资源仅2300立方米,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居世界第110位。我国耕地1.24亿公顷,人均耕地不足0.1公顷,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3%,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4公顷。与印度、美国、加拿大等国相比,我国人均耕地分别仅为这三个国家的56%、14%、5%。
人口的增长和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进一步加剧了耕地减少的趋势,农业用水形势也日趋严峻。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牢牢掌握粮食安全的主动权,始终是我国农业发展战略的基本立足点。在扩大农产品有效进口,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技术以促进粮食增产的同时,充分利用境外土地、水源、水产等自然资源,建立稳定、可靠的境外农产品供应基地,已成为农业“走出去”的必然选择。
这方面国内已有较成功的探索。如2006年初,陕西省农垦局与喀麦隆政府签订了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的农业项目,包括5000公顷水稻良种项目,建设年加工3万吨大米和年加工5000吨木薯粉的加工厂各一座,建设一个年存栏5万只鸵鸟的养殖场及配套屠宰厂。目前,项目进展顺利,试种46个品种的水稻、14个品种的玉米和各类蔬菜20余种,均获得成功,玉米、水稻亩产都达400公斤以上。

重视学习利用境外农业技术资源“端”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增长主要依靠资源开发和投入。我国耕地面积不到世界的1/10,但氮肥和磷肥使用量却分别占世界总使用量的30%和26%,农业污染量已占全国总污染量的1/3~1/2。这种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加剧了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效率也不高。
相比而言,发达国家现阶段农业发展主要依靠农业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单位土地面积的迅速增产。据估计,目前发达国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80%左右,比我国高出约40个百分点;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40%,而发达国家比我国高出约一倍。
在经营技术方面,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也有较大差距。中国农业小规模分散经营的模式,与国外大规模农业生产模式相比,早晚有一天会丧失成本优势。我国的近邻日本、韩国等均有很强的农民组织。而我国农户虽多,但组织化程度很低。这也极大地限制了我国农业企业总体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农业“走出去”要善于学习、吸取和利用国外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技术,促进我国农业由资源依赖型向科技推动型转变,充分发挥科技在集约经营、增产提质、转化增值、提升拓展等方面的潜力,使农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业向“两端”“走出去”

农业“走出去”是一个大战略。从总体上看,要按照国家“走出去”战略的整体部署,制定农业“走出去”的合理规划。现阶段,可着力推动在利用境外自然资源、技术资源“两端”取得突破。
在“自然端”方面,可把具有良好的市场、政策、自然条件的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加勒比、俄罗斯以及拥有丰富渔业资源的南太平洋和印度洋岛国作为“走出去”重点区域。发挥我国在农产品种植加工、禽畜饲养、农机具生产优势、渔业捕捞等方面具备的相对比较优势,依托我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良好的政治经济关系,推动农业加快“走出去”到这些地区。
——我国企业可购买或租用境外土地兴建农场,开展农作物和多种经济作物种植以及禽畜、水产养殖。鼓励发展远洋渔业,建立境外远洋渔业综合性捕捞、加工和服务基地。如马来西亚农产、水产资源丰富,但种植、养殖技术相对落后,我国企业可利用本身先进的水产养殖和水稻种植技术在马承包种植或养殖园。
——充分利用我国对外援助工作基础,鼓励我国企业承包或租赁经营我国援外已建成的老农场项目,重新整合开发,实现项目再增值。特别是要注重开发利用我国援助非洲的农业项目。非洲有耕地2亿公顷,占世界耕地总面积13%强,宜牧草场约9亿公顷,水资源占世界水力资源总量的2/5,农业发展条件优越。
——与外国政府协商签署政府间文件,在东道国划拨一定面积土地建立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园区,中国企业到园区投资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
在“技术端”方面,既要充分认识到我国与农业发达国家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水平等领域的差距,也要敢于“走出去”到农业发达国家,扩大农业技术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营组织理念。
——鼓励大型龙头企业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农业企业开展技术合作,研究创新农业科技成果,逐步提高我国农业的科技进步贡献率。
——积极争取利用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世界粮食计划署等多边合作资源,拓展合作形式与内容,带动我国农业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抓住有利时机,以并购方式进入发达国家,直接利用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组织制度。

向“两端”进发要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

农业“走出去”同样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政府着重在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完善信息服务和引导,以及提供政策支持等方面,为企业保驾护航。
充分发挥政府间多双边经贸机制的作用。目前我国已建立起159个双边经贸合作机制,以及中非合作论坛、中国—阿拉伯国家论坛、中国—葡语国家经贸论坛、中国—加勒比国家经贸论坛、上海合作组织经贸部长会议、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亚洲合作对话和中欧合作机制等多边机制。同时,我国正积极开展商签自由贸易区等区域经济合作,并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要充分利用这些平台,把农业资源开发、技术合作作为经贸合作谈判的重要议题或推动有关重要合作项目的实施。
从政策层面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把境外农业资源开发项目、与农业发达国家的技术合作项目作为重点支持的对象,从资金、税收、信贷、保险等方面增加扶持。加强政府间交流,与外国政府尽快签订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政府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补充关于促进农业境外投资的有关条款。重视大项目合作,把粮食基地、替代种植、天然橡胶基地、生物能源基地等重大境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纳入政府间合作框架。
着力提高农业“走出去”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国有大中型农产品贸易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我国农业“走出去”的主要力量,农垦企业集团化、产业化、组织化程度高,农业科技力量雄厚,参与我国农业援外工作有多年历史,开展农业对外合作有一定基础和优势。要鼓励这些企业在开发境外农业资源和学习利用境外先进生产管理技术中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对他们给予重点支持,争取在获取境外重大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农业技术合作项目上有更大的突破,并在参与国际竞争中不断增强实力。
农业“走出去”刚处于起步阶段,既需要整体推进,也要突出重点。在“两端”实现突破,目的在于通过境外资源开发合作,弥补国内资源不足;在于通过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国内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共同为促进农业实现科学发展服务。

 
 
  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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