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虽然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但是在涉及房屋出租的情况下,房屋的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拆迁行为直接影响的还是承租人,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是不会积极配合拆迁的,这样就会影响拆迁的进度。因此,如果解除了租赁关心,由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补偿,有所有人安置房屋的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前解除租赁关系的,实际上相当于非租赁房屋,这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补偿。至于承租人,由所有人案租赁协议解决安置的问题。如果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这时可能是因为所有人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使用人的原因,但是无论如何,达不成协议的,都只能进行产权调换,以维持租赁关系。产权调换以后应当重新签订租赁协议,新的租赁关系应当写入三方协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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