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03 16:06:09

我们接受委托后,经初步调查,该“英国公司”并不存在,查不到该公司的注册信息,提供的地址也没有办公场地。“英国公司”提供的所有信息唯一真实的是接受汇款的银行账号。很明显这是一起非常蓄意的国际贸易诈骗案件。
交易前,必须要对对方进行资信调查。现在互联网络也非常发达,
己通过互联网做一些初步的尽职调查还是非常方便的。对于交易金额较大的,尽量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士对交易对手进行调查,控制外贸风险。
不要贪便宜,事出反常必有妖,中国外贸企业对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要非常小心,避免掉入诈骗陷阱。
作者:申琳昌,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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