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9-29 09:00:48

上海公司委托本律师追收后,本律师要求上海公司提供比利时公司承诺30%的扣除货款将在以后的订单中通过加价的形式偿还的相关证据,上海公司反复寻找,均未找到,经办人员回忆,比利时客户与上海公司联系、沟通扣款凭证事宜,均是电话联系,当时根本没有想到比利时客户会赖账。在上海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比利时客户承诺30%的货款将在以后的交易中通过加价的形式偿还的情况下,即使到比利时当地法院起诉,也毫无胜算。另外,上海公司在行业内了解到,比利时客户在欧盟对中国征收反倾销税后,即通过关联公司在印度采购不锈钢无缝钢管等产品。虽然印度产品质量较差,但是价格比中国产品便宜。至此,比利时客户威逼利诱,骗取扣款凭证,进而“合法”赖账的阴谋诡计昭然若揭。
教训和启示:
1、一般而言,西欧国家法治健全,有宗教信仰,企业信誉良好,但是对于西欧国家的客户也不要过于迷信,即使是对合作多年、双方非常熟悉甚至建立了一些私人感情的老客户也要时刻保持风险防范意识,不应放松警惕。
2、应收账款数额应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类。获取外贸订单不易,但千万不要为了获取订单,忽视及时清收应收账款,让应收账款金额累积得越来越大。
3、养成保留证据的习惯,在交易的每一个环节有意识地保留证据。
作者:申琳昌,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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